毛泽东军事活动大事记

 社会主义时期

(1949年10月-1976年9月)

  1955年

  1月

  15日 在北京主持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听取地质学家李四光、核物理学家钱三强和地质部副部长刘杰关于铀矿探测、原子能发展等问题的汇报,会议做出中国要发展核工业的战略决策。

  28日 接受芬兰驻华大使孙士敦呈递国书,在致答词中指出:“今天,世界战争的危险和对中国的威胁主要来自美国的好战分子”。“我们有两条:第一,我们不要战争;第二,如果有人来侵略我们,我们就予以坚决回击”。“美国的原子讹诈,吓不倒中国人民”。

  2月

  8日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

  12日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勋章奖章条例》。

  3月

  14日 在国防部长彭德怀呈送的一份报告上批示;马祖及其他任何岛屿敌人撤走时,我军均应让其撤走,不要加以任何攻击或阻碍。

  17日 为原国民党军将领卫立煌返回祖国一事指示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应发一电表示欢迎。可由华南分局派适当干部好好护送来京。

  中旬 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首届英雄模范功臣代表大会题词:“建立一支强大的人民空军,保卫祖国,准备战胜侵略者。”

  21日 出席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在开幕;词中指出:“帝国主义势力还是在包围着我们,我们必须准备应付可能的突然事变。今后帝国主义如果发动战争,很可能像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那样,进行突然的袭击。因此,我们在精神上和物质上都要有所准备,当着突然事变发生的时候,才不至于措手不及”。在这次会议上,还向全党发出要“钻近代化的国防”、“钻原子能”的号召。

  4月

  7日 发布关于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德国之间的战争状态的命令。

  28日 就越南奠边府作战应注意事项致电彭德怀、黄克诚,指出:目前越南最大可能发生的危险,似乎不在奠边府以南,而在后方交通线。请越方迅调必要兵力位于适当地区,专门对付此种意外事变,以免奠边府作战功亏一篑。

  6月

  9日 为北京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题词:人民英雄永垂不朽。

  7月

  7日 在国防部长彭德怀关于对台湾驾机起义人员的奖励标准问题的报告上批示,指示对所提根据起义人员驾驶的不同机种,分别奖励人民币的标准,似应提高一些。中央军委根据毛泽东的意见调整了奖励标准,于7月24日以总政治部名义颁布。

  20日 对中央警卫团第l中队成员说:你们不但要“武”,而且还要成为有文化的人。你们在这个学校学习七八年就成了工农出身的大学生。此前,曾指示中央警卫团战士进行农村情况调查,并在警卫团战士胡全德、王文礼、李好学、叶遥、凌理德等人的调查报告上写了批语。

  30日 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兵役法》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由志愿兵役制改为义务兵役制。

  9月

  23日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授予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等 10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此后,又陆续发布命令,授予朱德等131人以一级八一勋章,授予朱德等117人以一级独立自由勋章,授予朱德等570人以一级解放勋章。

  27日 出席在北京中南海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衔授勋典礼,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命令状”授予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将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分别授予参加中国革命战争的有功人员,以及在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军队起义的有功人员和和平解放西藏地区的有功人员。

  10月

  1日 在天安门城楼上检阅为国庆6周年举行的阅兵式和游行队伍。

  5日 在北京会见缅甸军事友好代表团团长、缅甸联邦武装部队总司令奈温中将一行。

转自《解放军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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