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刘邓[1],并告各首长:
(一)刘、邓马戌[2]电悉。庆祝你们歼敌两个师的大胜利[3]。
(二)望集中主力至少十八个团于路北休整,补充新兵,以利再战。
(三)大战方开始,你们必须准备在三四个月内打七八个大仗,一切补充休整应以此为目标。
(四)凡无把握之仗不要打,打则必胜;凡与顽正规军作战,每战必须以优势兵力加于敌人,其比例最好是四比一(四千人打一千人,四万人打一万人),至少是三比一,歼其一部,再打另一部,再打第三部,各个击破之。望以此教育干部,克服战役上及战斗上平均用力、普遍求胜之轻敌观念(此观念在许多干部中是存在的)。
军委
未养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
[1]刘邓,指刘伯承、邓小平,当时分别任晋冀鲁豫野战军司令员和政治委贝,
[2]马戌,即二十一日戌时。
[3]指晋冀鲁豫野战军一九四六年八月十日至二十二日进行的陇海路战役。此役歼灭国民党军整编第五十五师一个半旅和第六十八师一部。